东莞市工人文化宫招募资产回收商公告
我单位现有37项体育设备(健身器材)为2016年期间购买,资产原值310707.5元,根据《东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(东府办〔2021〕13号)文件精神,健身房设备使用年限为8年。现该批健身设备已达到规定报废使用年限,符合固定资产报废条件,我单位拟将该批健身设备作报废处置。 请各有资产回收资质的承接商于6月3日前将相关报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DGgryst@163.com邮箱。 联系电话:27226630 何先生 东莞市工人文化宫 2026年5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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